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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小妹問了我一個問題,她說姐,你以後會不會成為那種買著奢侈品住著租房的人。
對於“奢侈品”,可能以後的我會為自己盡可能買“奢侈品”,這種奢侈品不是現在意義上的奢侈品,而是一種不為炫耀,只因為想讓自己值得更好。
物質欲望太低的人,大多不容易成功。
在老爸老媽那個時代,吃好穿好是那一輩人最大的需求;現在,結婚買房買車,已經成為爸媽那一代的共識,他們從兒女生下來開始就計算著為兒子準備以後結婚的物質必需品。
這樣的欲望逼得老一輩使出渾身氣力去想著法子的賺錢,終於在自己有生之年為兒女掙得一筆足夠的財富,所以人的潛能是無限的,你永遠無法預知自己可以挖掘的深度…
使自己保持一種值得很好的心態並付諸於行動,慢慢的在你腦海裡形成一種不斷旋轉動腦的思維,當你需要昂貴而珍稀的物品時,你不會用“ 阿Q精神”安慰自己,而是會想我怎樣才能買得起自己想要的…
最近回家,發現和我一般大的女孩早已結婚生子,估計等大學畢業,他們的孩子都可以打醬油了;二哥苦口婆心的對我說,以後選物件嫁人得找一個有房有車,家庭條件不錯的,起碼也得像哥這樣的,以後可以有個好生活…
認識一個女孩,比我小兩歲,高中輟學到一個三線的城市和爸媽一起打工,女孩屬於那種每天臨出門之前需要花至少兩個小時化妝打扮的類型,高挑的身材,化妝使她擁有一副姣好的面容。
自從打工之後,女孩便開始談男朋友,心目中最理想的物件是家裡有房有車有錢,最好是當地的拆遷戶,這樣估計一輩子都不用愁了;女孩在小小的三線城市不斷的為自己擇選理想的另一半。
終於,交了一個物件,家裡有房有車還是當地的拆遷戶;有一次和朋友逛街的時候看見女孩和她的男朋友,女孩說口渴,想要買杯奶茶喝,朋友就和女孩還有她的男朋友到奶茶店.
整個過程,男孩都沒有正眼看過朋友,朋友替他們主動付了奶茶錢;我不禁唏噓這樣的男生家裡究竟是拆遷拆了多少錢,能夠使他目中無人成這樣…
男孩晚上經常開車送女孩回家,即使車開到了女孩的家門口卻沒有一絲的意思想要下來坐一坐;經常帶女孩出去玩,介紹自己的朋友一起吃吃喝喝,卻從來不曾尊重過或者願意見過女孩的朋友…
不久之後,男生和女孩分手了;有一次,女孩聽見已經分手的男生買了一輛寶馬,向周圍朋友一一炫耀…好像是自己買了一樣,作為旁觀者的我在想,究竟自己有多渴望以逸待勞才能 讓自己生活卑微成這樣。
後來,和女孩不怎麼聯繫,聽朋友聊天才知道,在那個小小的三線城市,女孩和幾個男生曖昧,好像生怕自己看走了眼,誤了自己後半生的好生活….
每個人之所以拼命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無疑是希望最後的最後可以過上自己冀望的生活。
看見不少青春貌美的女生做新娘,兩三年之後,卻已淪為“黃臉婆”,以前的好身材被臃腫不堪的大肚腩取代,不捨得為自己買件好的衣服,不願意花錢去保養,心心念念的只有兒女,丈夫;戰戰兢兢的和丈夫伸手要錢 , 掏心掏肺的對待愛人,最後卻落得個背叛的 下場; 卻可悲的因為孩子而容忍所有不幸。
想做那種即使被愛的人背叛,也可以瀟灑轉身; 我可以寵你,為你生兒顧家;也可以在被辜負的一刹那棄你如糞,因為我有我足夠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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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我的願望》裡有這樣一句話:我要有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膽量。
渴望做真正的自己,做自己想要去做的事,慢慢計畫自己未來的美好模樣,努力塑造自己以後的生活,這一切的一切都源於“自己”,可往往在剛剛上路的一瞬間少了“膽量”二字。
害怕周圍人的譏笑,質疑;害怕未來的不可預測性,在這個不可預測裡面,更多的是害怕自己終其大半生追求的到頭來只是虛妄的一場..
我們被更多人關注,被更多人遺忘,吹出更多的肥皂泡,然後看到更多肥皂泡的破裂。最後才明白自己川流不息的生活,不過是別人手機裡的兩個音節。
而過幾個月,可能連音節都不是了,僅僅是被消耗掉的無法追回的那段時間,躺在煙灰裡的幾截煙灰而已;過分的看著別人的眼光,最後只會落得一場空望。
《刀鋒》的主人公拉裡為了追求人生的終極目標,弄懂世界上為什麼會有惡和不惡,不肯進大學,不肯就業,丟下未婚妻來到巴黎,又從巴黎漫遊世界,最後到了印度,終於對人生大徹大悟,返回美國,當上了計程車司機,大隱隱與市;
《純真博物館》的創建者凱末爾先生,幾乎一生都在別人的嘲笑中度過;原本可以擁有很幸福上流的家庭生活,卻在訂婚的一個月意外邂逅了影響他一生的女人-芙頌,他對她念念不忘甚至說到了癡迷的地步.
得知芙頌在自己訂婚之後離開了自己的生活,他被不間斷的思念所折磨–不能夠正常的工作,戀愛,和朋友相處;拼命的想忘記開始自己原本的好生活卻被愛戀不斷的撕裂以至於和漂亮賢慧的未婚妻取消婚禮,在得知芙頌已嫁為人妻後,連續八年 為了見到戀人經常的以各種藉口到她的家裡,
當終於芙頌與丈夫離婚,兩個人準備蜜月的時候,芙頌不幸因車禍死亡;獨留下凱末爾先生懷著不曾消逝的愛戀生活在世上。
悔恨,懊惱,思念源源不斷的侵蝕著他,訪遍各種歐洲私人博物館為芙頌建立了“純真博物館”,深切表達對她的愛.
什麼才是愛,他這樣記載著:從芙頌消失那天算起,339天后,我終於見到了她。
這之後的整整七年十個月,我為了看芙頌,吃晚飯去了楚庫爾主麻。其間一共是2864天,409個星期,去了他們家1593次。
在我去芙頌家吃晚飯的八年時間裡,我積蓄了芙頌的4213個煙頭。
我愛芙頌,也愛她愛過的,甚至是觸碰過的一切。我悉數收集起那些鹽瓶,小狗擺設,頂針,筆,髮卡,煙灰缸,耳墜,紙牌,鑰匙,扇子……將它們放入自己的博物館。
我建成了一座“純真博物館”。這就是我的家,能依戀著這些浸透了深切情感和記憶的物件入眠。還有什麼比這更美好的呢?
“純真博物館”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我對芙頌的愛情故事。
這個男人用自己幾乎一生去記錄著自己的愛,不懷疑,不後悔….
就像赫胥黎說的“一個人生命中最神聖的舉動,就是說出自己感覺相信某項是真的。生在世上的一切最大的賞,一切最重要的罰,都是系在這個舉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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